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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手上戴的citizen那支表是我四年前和AM交往第一個情人節(214)的禮物,在溼溼冷冷的台北街頭、午後一點都不熱鬧的士林夜市中尋尋覓覓,兩人一身狼狽,終於找到我們兩人都一見鐘情的表。他是對表,我和AM一人一支,兩人一戴就是四年,除了泡溫泉,從不離身。曾因為沒電不會走,也送修過。我一直和他互相依偎,戴在身上就很安心,相愛的兩顆心相繫著,不管現實距離是多麼遙遠,都有種溫暖滲進心頭。


說也奇怪的,今天早上起床後,發現他進了水,錶面佈滿了霧氣和小小小小的水滴,心疼。但心中猶豫、掙扎,是不是乾脆換一支了。已經分手了,那支表已經失去當初的意義了,那種陪伴、支持。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喜歡在身上戴東西的人,不喜歡那種束縛感,不自由。但只要是男朋友送的飾品我就會戴,因為甘心為愛失去自由。


愛不是折磨,有你就夠了自由算什麼;不怕承諾將我反鎖,情願停泊也不願飄泊。


最後,我決定買新的了。PM載我去買的路上,將錶握在手心,反覆看著,回憶一幕幕湧上心頭,眼淚又不爭氣的流。PM很不捨我哭泣,他寧願讓我把表修一修,不要換了。但我說,修的好這支表,修不好已破碎的感情。逛錶店時,幾度失神,沒有太多的喜悅,只當一個消耗品壞了就是要換一樣。最後在swatch的店,看到一支錶,設計簡單、大方,錶面乾淨不會太花俏,我想會是隻很耐看的錶吧!試戴了一下,沒多做猶豫就買了,2400元,我也沒心情殺價。一副「就這樣吧!」,只想趕快結束那讓人倍趕煎熬的過程。


後來,回家用心看一看,還蠻喜歡的。這是我跟PM一起選購的第一份飾品,我會好好珍惜。當做我開始了我的新生活,努力和過去說掰掰。


2006的swatch~~請陪我到永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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